昆明市儿童医院电子票据接口前置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ETYY-2026051201
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市儿童医院电子票据接口前置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ETYY-2026051201)
电子票据接口前置服务运维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2.1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电子票据接口前置运维服务项目
2.2项目预算金额:一年28000元 三年84000元
2.3服务内容:为确保医院电子票据接口前置服务持续稳定高效运转,需供应商提供系统运行维护保障及售后支持服务,实时响应系统使用问题处理及软件故障、系统功能调优等工作,为公众在医院就诊过程中的开票提供日常保障,并确保系统稳定可持续高效运行。现需要采购三年的运维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3.1.1供应商应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供应商提供自2023年1月至今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5年1月1日至今新成立的单位,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2信用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3.3其他要求
3.3.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现场获取:请于2026年5 月 28 日至2026年6月 1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可邮箱获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儿童医院行政楼五楼采购中心办公室(地点)持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3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昆明市儿童医院官网 上发布。
采 购 人:昆明市儿童医院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 系 电 话:0871-63309083
电 子 邮 箱:418755143@qq.com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71-63309083 |
1.1.3 | 项目名称 | 昆明市儿童医院电子票据接口前置运维服务项目 |
1.2.2 | 项目预算金额 | 一年28000元 三年84000元 |
1.3.1 | 服务要求 | 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 |
1.3.2 | 服务期 | 三年 |
1.3.3 | 服务地点、服务方式 | 服务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
1.4.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供应商资格条件”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信用要求: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磋商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1.9.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开启前) 考察集中地点: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 | 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 形式:书面 |
2.2.2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 | 时间:24小时内 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人发送扫描件 电子邮箱: 418755143@qq.com |
2.3.1 | 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 | 时间:24小时内 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人发送扫描件 电子邮箱: 418755143@qq.com |
3.2.3 | 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次磋商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服务成本价格(含利润)、保险、税收、培训、售后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3.3.1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算起)。 |
3.4.1 | 磋商保证金 | 无。 |
3.5.1 |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2份 电子版文件:U盘内拷贝1份,电子版文件须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所有文件均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包装外需清晰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磋商响应文件”字样。未按要求密封或标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响应文件一经递交,不得撤回或修改,除非采购人书面同意。纸质报价单独封印4份。 其他要求: 无 |
4.1.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医院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 |
5.1.1 | 磋商小组的组成 | 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
5.3.2 |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 | 1~3名。 |
6.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 □否 |
6.2 | 成交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公告期限:5天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