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儿童医院重组项目资产清查及经济鉴证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2.1项目名称: 昆明市儿童医院重组项目资产清查及经济鉴证服务 。
2.2服务期限: 75个日历日,其中:实物清查期限45个日历日,出具专业资产清查报告及经济鉴证报告期限30个日历日。
2.3预算金额: 60000元。
2.4项目服务内容:按照《重组协议》、《资产处置协议》内容,对截止2026年3月医院已完成入库的3800余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及经济鉴证报告。
3.1.1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唯一授权,授权书中须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2财务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②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③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
3.1.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今期间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②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今期间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3.1.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1.5近3年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的行业惩戒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2.1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谈判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3其他要求
3.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活动。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可采用下列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1.1现场获取:请于 2026 年 4 月 3 日至 2026 年 4 月 8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00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昆明市儿童医院前兴院区行政楼508办公室 持以下资料填写报名表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1.1.1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2026 年 4 月 14 日 14 时 15 分至 2026 年 4 月 日 14 时 30 分。
5.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4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
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昆明市儿童医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5.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构将予以拒收。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 昆明市儿童医院官网上发布。
采 购 人:昆明市儿童医院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 系 电 话:0871-63309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