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儿童医院 眼科可复消手术器械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昆明市儿童医院
2、项目编号:CGZX-HC-2026011501
3、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眼科可复消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4、科室预算:49,910.00元
5、采购内容:
手术器械名称 | 计划购买数量 |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元)
| 总价(元)
|
开睑器(婴幼儿专用,小号)左式,右式各30个 | 60 | 30 | 1800 |
开睑器(钛露睫式,婴幼儿专用)左式,右式各10个 | 10 | 320 | 3200 |
缝线结扎镊(直型,1*2齿,头宽0.3mm,全长110mm) | 10 | 360 | 3600 |
系线镊(直平台,头宽0.3mm,全长109mm) | 10 | 320 | 3200 |
显微眼用镊(右弯,1*2犬齿,0.5mm,全长105mm) | 15 | 320 | 4800 |
显微眼用镊(左弯,1*2犬齿,0.5mm,全长105mm) | 15 | 320 | 4800 |
显微眼用镊(斜视镊,直角,右式,带锁扣,头部2*10mm,全长100mm) | 5 | 320 | 1600 |
显微眼用镊(斜视镊,直角,左式,带锁扣,头部2*10mm,全长100mm) | 5 | 320 | 1600 |
眼科镊(结膜镊,直1*2齿,1mm,全长70mm) | 20 | 220 | 4400 |
睑板腺囊肿夹(小号,圆环12mm,全长90mm) | 20 | 180 | 3600 |
眼用刮匙(匙形直径2.5mm,全长130mm) | 10 | 58 | 580 |
眼用显微持针钳(弯型,柄粗7mm,全长127mm) | 10 | 322 | 3220 |
眼用显微持针钳(弯型,柄粗8mm,全长135mm) | 10 | 322 | 3220 |
角膜剪(弯钝,刃长12mm,全长125mm) | 10 | 420 | 4200 |
膜状内障剪(弯尖,刃长16mm,全长125mm) | 2 | 365 | 730 |
巩膜压迫器(弯双头,全长135mm) | 7 | 380 | 2660 |
晶体线环(小号,4*6mm圈套器,全长125mm) | 10 | 80 | 800 |
眼用测量尺(直眼用规,可调试测量范围0-20mm,全长80mm) | 5 | 380 | 1900 |
合计: | 49910 | ||
备注:(1)投标产品若在云南省耗材集中采购系统有挂网,需提供产品编码及相关截图,以及在云南省耗材集中采购系统上的省内、省外参考价格。且需保证投标报价在云南省耗材集中采购系统上进行采购(不属于云南省耗材阳光采购平台范围项目,若阳光平台无同类产品,可不提供)
(2)投标人如中标应满足在合同期内按照医院要求正常供货,如不能正常供货的医院有权按照合同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处理。
(3)本技术文件中出现的具体耗材名称、品牌、型号、参数仅供各投标人作技术参数、性能要求比较,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配置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同时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
6、服务期: 在接到采购人采购需求计划后7个日历日内供货
7、交货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货物质量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不得提供近效期的产品。
9、资金来源:院内自筹
10、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整体报价、整体成交方式;不允许拆分或漏项,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本标段为1标段。
1、本项目的基本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上载明的“代理人”)出具的授权书或提供制造商(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上载明的“代理人”)出具给总代理商的长期代理证书及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1.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至今任意一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以采购人在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人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进行查询,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供应商当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询价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获取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昆明市儿童医院(前兴院区)行政楼507。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14时30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昆明市儿童医院(前兴院区),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时间:2026年1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昆明市儿童医院(前兴院区),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次公告在《昆明市儿童医院官网》上公开发布。
采购人:昆明市儿童医院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871-63309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