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 J I U 助 Z H U
一、救助对象: 我省贫困家庭年龄在0-18周岁(含18周岁)的眼疾患儿,农村或城镇户口均可。 二、救助病种 罹患先天性白内障、青光眼、上睑下垂、先天性视网膜病变、眼球摘除术、眼部恶性肿瘤、斜视。 三、救治救助金及使用范围 对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眼疾患儿住院治疗费用采取三合一救助模式,即:医疗保险报销一部分、云南省慈善总会资助一部分、患者家庭自筹一部分。患儿住院期间术前、术中、术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检查费、手术费、监护费、麻醉费、药品费、会诊费、材料费、住院床位费等(患儿及其家属在就医过程中发生的食宿、交通、陪护等费用,由患儿家庭另行承担)。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云南省慈善总会救助,大部分患儿家庭的自费部分可全额补助,少部分复杂疾病患儿家庭由于治疗费用较高,需承担少部分的治疗费用。所有患儿原则上按3000-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救助,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云南省慈善总会审合同意后可适当上调资金补助标准。昆明市儿童医院通过申请的患者在出院结算时即可减免相应费用,不进行现金救助。 四、申请流程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 患者可电话咨询0871-63309134、18987257557赵老师报名;家长也可携带患儿和检查结果直接到昆明市儿童医院前兴院区住院部3楼眼科报名申请。 (二)申请表领取 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由其法定监护人填写《云南省慈善总会患儿手术治疗项目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直接到昆明市儿童医院眼科住院部“守护光明未来”项目处领取,也可在昆明市儿童医院官网自行下载。 (三)申报审批程序 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由其法定监护人填写《云南省慈善总会患儿手术治疗项目资助申请表》经昆明市儿童医院初审同意后报云南省慈善总会审核,提供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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