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互联网+护理服务”属于上门提供医疗服务范围,按“医疗服务费用+上门服务费用”方式收费。医疗服务费用按线下现行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据实收取,上门服务费由医院综合考虑时间成本、交通成本等自主制定。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服务项目成本情况、患者承受能力以及其他试点医院价格调研等因素拟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护理上门服务费”护理类项目3项,本着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依据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制定试行价格,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收费标准 |
护士上门服务 | 指专科或专病管理护士,受邀为居家治疗的患者提供的上门护理服务,含两人出诊费、患者评估、健康指导等 | 交通费 | 次 | 节假日上浮50%;周末上浮30% |
护士上门服务(3公里以内) | 164 | |||
护士上门服务(3.1-5公里) | 206 | |||
护士上门服务(5.1-10公里) | 246 |
公示时间:2021年9月7日—9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与昆明市儿童医院物价办联系
监督举报电话: 0871-63309031
昆明市儿童医院
2021年9月7日